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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

职业等级

培训要求

申报条件

初级
国家职业资格五级

不少于150标准学时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、 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
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 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中级
国家职业资格四级

不少于120标准学时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、 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 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、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4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伟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高级
国家职业资格三级

不少于90标准学时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
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3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伟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4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5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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