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等级 培训要求 申报条件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 1、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 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2、 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 1、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2、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3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 4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伟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不少于90标准学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 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 3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伟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 4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5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职业等级
培训要求
申报条件
不少于150标准学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不少于120标准学时
不少于90标准学时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